革新企業服務生態
各區科技局、財政局,無錫經開區經發局、財政局,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市委、市政府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,強化科技創新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撐能力,根據《關于支持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》(錫委發〔2021〕59號)等文件規定,現開展2021年度無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技術攻關揭榜項目(第一批)申報工作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組織方式
項目按照“揭榜掛帥”方式組織實施。針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難點、痛點以及我市實際情況,圍繞新冠病毒的快速檢測與環境消殺等領域技術需求,開展關鍵技術攻關,并發布第一批項目榜單,組織我市具備研究開發能力的單位進行揭榜攻關。鼓勵揭榜單位會同國內外高校院所、創新企業聯合申報,優先支持本地單位開展協同創新。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對揭榜項目進行論證,按項目的先進性、可行性、創新性等進行評估,擇優予以經費支持。
二、項目榜單
G101.新冠病毒全自動、高通量核酸分子診斷設備研發與集成
1.任務內容: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防控的迫切需求,研制可在現場進行的新冠病毒核酸快速、高通量、高靈敏度、全自動的檢測儀器與集成系統。支持本地上下游企業在提升產品性能的基礎上進行技術整合與優化,針對大批量、大規模全員核酸篩查的應用場景,建成可移動的、檢測通量高、人力消耗少,疫情應急防控時可以快速完成批量檢測的無錫整體解決系統。
2.考核指標:
(1)全自動原試管、封閉檢測,開蓋、提取與擴增在集成化系統內完成,真正實現樣本進,結果出;
(2)系統可適配多家儀器及試劑,具有較大的開放性和兼容性,可根據實驗室不同需求,靈活調整自動化方案;具備完整的信息處理系統、報告系統和數據傳輸功能;
(3)系統通過自動化和標準化工作流程優化,大幅減少人力需求,有效降低實驗人員的感染風險;
(4)檢測結果穩定可靠,檢測通量不低于15000管/日;
(5)能同時檢測多種病毒變異株或其他呼吸道病原體的方法,以實現鑒別診斷;
(6)本地技術和產品集成率不低于60%;
(7)完成系統樣機和壓力測試;
3.資助強度: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500萬元。
G102.新冠病毒家庭自主檢測新產品研發與應用
1.任務內容:面向常態化疫情防控需求,采用新冠病毒快速檢測新技術,研制包括并不限于免疫學、恒溫擴增、基因編輯、生物傳感等方法學的創新型產品,可在家庭或社區實現新冠病毒病原體、抗原或中和抗體等快捷自主檢測。
2.考核指標:
(1)實現取樣、檢測、獲得結果等全流程自助,確保相關檢測數據及時、高效反饋疫情監測管理人員;
(2)全流程檢測時長不超過15分鐘(含采樣、檢測和出結果);
(4)產品性能與已獲批準的PCR檢測產品符合率不低于95%;
(5)相關產品在我市一定范圍人群中先行先試,完成型式檢驗及200例以上臨床樣本驗證,結果優秀。
3.資助強度: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100萬元。
G103.新冠病毒的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及試劑研發
1.任務內容:主要針對人員分散、實驗室基礎設施缺乏的應用場景,研制適用于室外環境、機場海關、基層醫療機構的新冠病毒快速檢測自動化一體設備(含儀器與試劑),設備需要移動方便、操作快捷、安全高效。
2.考核指標:
(1)核酸檢測的特異性、最低檢出限(靈敏度)、檢測時間等指標優于國家藥監局應急審批名單同類產品;
(2)完成系統樣機(含設備和試劑)研制;
(3)能同時檢測多種病毒變異株或其他呼吸道病原體的方法,以實現鑒別診斷;
(4)全流程檢測時長不超過40分鐘;
(5)相關產品提交國家藥監部門醫療器械注冊申請。
3.資助強度: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100萬元。
G104. 公共場所新冠病毒環境檢測新產品研發
1.任務內容:研制國產化用于新冠病毒環境監測的紅外光譜儀等設備,實現在公共場所能夠快速檢測出新冠病毒。
2.考核指標:
(1)自主研發完成樣機生產1臺/套;
(2)形成新冠病毒環境監測系統評價報告;
(3)完成實驗室效果評估和現場應用效果評價;
(4)檢測效率、準確性、特異性優于市場同類產品。
3.資助強度: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100萬元。
G105. 病毒滅活新技術研究與產品研制
1.研發內容:采用先進納微制造等新技術,研制一種高效滅活新冠病毒且對人體無害的新型消毒產品,并在我市一定范圍內進行應用示范。
2.考核指標:
(1)自主研發產品針對新冠病毒等傳染性病原體的滅活效率不低于99% ,對新冠病毒滅活對數值大于4.00,證明對人體無損害;
(2)消殺效率高于目前常規使用方法,不產生環境污染;
(3)完成生物安全評價、毒理學檢測報告等必要技術檢測,申請產品備案;
(4)適合醫療場所、家居環境、冷鏈物流等各種靈活場景消殺使用。
3. 資助強度: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100萬元。
三、揭榜條件
1.項目申報單位應是無錫市區登記注冊、具備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,具備相應的研究開發能力和自籌資金,對申報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。項目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,對年齡、學歷和職稱不作限制要求,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任務。
2.申報項目牽頭單位或參與單位中,至少應有一家具備藥物或器械生產能力的企業,事業單位不得單獨申報。聯合申報的項目,合作單位不超過5個,各單位應簽訂并提交合作協議,明確合作方式、任務分工、知識產權歸屬、經費分配、收益分配及預期目標等內容。
3.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原則上歸申報單位所有或共有,優先用于支持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。
4.研發內容相同項目不得重復申報,也不得在市相關部門進行重復申報。
5.新型冠狀病毒屬于國家有關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”界定范疇,牽頭及參與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,在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下提出申請。涉及人類生物醫學的研究,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有關部委關于“倫理和生物安全”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研究工作,牽頭及參與單位應嚴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》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。
6.項目經費預算及使用須符合相關規定,原則上申請市撥經費最高為項目新增經費的50%。立項后先給予資助經費的60%,通過階段性考核后給予剩余經費支持。
四、申報材料
1.無錫市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申請書(網上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后打印);
2.無錫市科技計劃項目建議書(附件1);
3.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;
4.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及企業納稅憑證(當年度新注冊企業除外);
5.相關科技成果證明材料;
6.相關合作協議及其他輔證材料。
五、申報流程
1.符合條件的單位進入“無錫市現代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”,注冊登錄申報系統后進行網絡申報。(平臺網址為 http://58.215.18.150:51368/egrantweb/)進入申報系統進行填報。申報項目時請選擇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技術攻關”計劃類別,并填寫相應的指南代碼(項目指南中所在段落序號,如G101)。
2.申報項目按屬地化原則上報。各地區科技、財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申報項目的網絡受理和初審工作,同時提交申報項目匯總表(格式從市科技局網站http://wxkjj.wuxi.gov.cn/下載)。
3.通過網絡初審的項目,由各申報單位從申報系統下載帶有申報編號和條形碼的PDF格式的專項資金申請書,用A4紙打印,按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申請書、科技計劃項目建議書(可行性報告、實施方案等)以及指南要求的相關材料順序裝訂成冊(紙質封面,平裝訂),加蓋單位公章,紙質材料一式六份報送至各地區科技局。各地區科技局會財政局行文出具推薦意見,連同項目申報材料報送無錫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(送達地點:無錫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號樓7樓)。
4.項目申報單位應合理設定本計劃項目完成時間(項目完成時間填寫xx年6月30日或xx年12月31日)、階段性考核目標、經費預算及分期實施計劃等。項目實施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。特別提醒:申報材料上的信息將是簽訂合同以及后續項目管理的主要依據。
5.項目申請書上應有申請單位財務部門蓋章和財務負責人簽章、法人簽字、單位公章及主管部門的公章等,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財務報表應有財務部門的印章。
6.項目申報單位須簽署信用承諾書,提供必要的佐證材料,同意科技項目管理部門可以查詢本單位的相關信用信息。
六、申報受理截止時間
1.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4日。
2.紙質材料送送截止時間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加3個工作日。
七、組織申報要求
1.加強項目組織。各地科技、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深入調研,加大工作力度,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,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推薦申報。
2.嚴禁弄虛作假。各地科技、財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,對申報單位的資格條件、申報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、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方面進行審核。對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等騙取財政資金行為,一經發現,除記入無錫市科技信用檔案外,將按規定程序追回相關資金。
八、聯系方式
1.申報系統技術支持聯系電話:400-675-1236、818224260
2.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:李雷、華愛平、黃祎蘭
聯系電話:85617307、85617308、85612050。
3.科技業務主管部門
(1)各區科技局、無錫經開區經發局
梁溪區:周凌可,83158925;錫山區:俞偉,88700577
惠山區:葉賽娟,83597000-87411;濱湖區:馮潔,81173355
新吳區:陳楓,81890603;無錫經開區:陸佩琳,80580063
(2)市科技局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處:趙雪倩,81821902。
附件:
無錫市科學技術局
2021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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